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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所有者是否承担责任?

添加时间:2026年2月23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wxzwls.com/

建筑物所有者是否承担责任?

当建筑物出现安全隐患或设计、施工缺陷等问题,并因此给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作为建筑物的所有者,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定期检查维护等,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而需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即便没有直接过错,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要求建筑物所有人分担一定比例的补偿费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案件中证据收集难?

在高空坠物案件中,证据收集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类案件通常发生在公共区域或住宅区内,受害者往往难以直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此外,由于事件发生突然且时间短暂,现场可能没有目击者或者监控录像等直接证据来证明具体是哪一户人家或哪个人所为在此类案件中,受害者一方需要通过间接证据如专家鉴定、现场勘查报告等方式尽可能地缩小嫌疑人范围,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建筑物所有者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可能需要对其建筑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但具体责任范围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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