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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权益有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处于“三期”的女性员工应当给予特殊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其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不仅涉及到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行为,还特别强调了在工作安排上的灵活性要求,如减少夜班次数或提供更轻松的工作岗位等;同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假期制度和工资支付标准,以减轻因生育给个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后果如何?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则当劳动者违反该协议时,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原雇主;此外,对于因违反竞业限制而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原单位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来做出裁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期”内的女职工依法享有广泛的劳动保护权利,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女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如果遇到侵权行为,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