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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一说吗?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珠海劳动工伤律师  

 黎恒冲,珠海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全日制用工有“加班”一说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存在上述特殊性,但劳资双方形成的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除了特殊规定以外,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工作时间的长短是界定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最重要的标准。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实质标准是: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同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加班分为三种: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点;、周末即休息日的;加班;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加班工资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可能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在每周24小时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哪天工作一般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我们倾向认为,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双休日加班的问题。


  但是,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加班,考虑到法定节假日的特殊性,仍然应当按照三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怎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有其特点,所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既不同于全日制劳动合同,也不同于临时用工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不少用人单位有需要聘请非全日制用工。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怎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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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三、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法律规定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整理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怎么样的;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非全日制用工是既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而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都是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