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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怎么做才好 工伤司法鉴定程序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9日 珠海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工伤鉴定怎么做才好,工伤司法鉴定程序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黎恒冲律师,珠海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鉴定怎么做才好

工伤鉴定程序是进行工伤赔偿之前最重要的一步,因为通常会根据工伤鉴定处理的伤残结果来确定大概该对工伤职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工伤鉴定怎么做才好呢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

一、工伤鉴定程序: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 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再次鉴定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伤病鉴定办理程序: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致残人员鉴定表,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1)、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发放受理通知书。

2)、发放:鉴定中心转回鉴定结论后10日内发给企业及职工。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60天特殊情况90天办结。

进行工伤鉴定首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还要提交一份工伤鉴定申请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情况作出相应的鉴定,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15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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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司法鉴定程序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工伤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司法鉴定程序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齐资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提出工伤司法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鉴定,法律对于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不管是申请人还是司法鉴定人员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并且按照要求以及流程进行,关于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有什么作用的问题,法律的公平性以及司法鉴定的说服力已经回答大家了,维持好的法治社会,对政府对市民都是非常好的事。

三、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主要有二个方面:

1、鉴定的的机构不同。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而工伤残鉴定由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

2、鉴定所采用的伤残鉴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工伤伤残鉴定采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工伤的司法鉴定和司法鉴定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仅鉴定机构不同,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因此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咨询清楚再进行办理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对一次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二次鉴定,但是二次鉴定是不二次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