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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7日 珠海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黎恒冲律师,珠海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相关知识: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故伤害,还有一个是未满16周岁。

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程序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

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是同样的伤,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的等级一般要低于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的等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认定我国是规定了时间的,但是做工伤鉴定我国没有规定时间,在认定之后必须要等到自己的伤情有所稳定了才可以进行做,这也是对劳动者比较负,从而鉴定出来的结果才会真实有效,这样才能服众。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申请表;

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结论证明;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条件:

1、伤者是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你遇到工伤认定时,注意有关的规定和政策,及时的准备好鉴定需要的所有材料,这样才能保障鉴定额顺利进行,少走弯路。关于鉴定的程序和鉴定的费用等内容在网站的相关内容,欢迎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