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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时候摔倒,要不要赔偿?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7日 珠海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应聘时候摔倒,要不要赔偿,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黎恒冲律师,珠海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应聘时候摔倒,要不要赔偿?

网友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应聘完之后,因为公司的地板太滑,我在外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摔倒受伤,腰椎受损,请问我可以找这个单位赔偿吗 律师:看看该公司有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醒了你可以主张赔偿。 律师:这要看公司是否存在过



  网友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应聘完之后,因为公司的地板太滑,我在外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摔倒受伤,腰椎受损,请问我可以找这个单位赔偿吗


  律师:看看该公司有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醒了你可以主张赔偿。


  律师:这要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我们所说的工伤鉴定一般为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是员工在受伤后,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对员工在治疗后的伤残等级进行的一个鉴定,一般工伤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每个等级的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也应该准确的明白工伤鉴定的程序,才能更好的做好鉴定,拿到相应的赔偿。


  一、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1、时效问题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复议前置


  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以及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工伤鉴定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工伤鉴定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法律上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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